第三勘探队文明创建住户公约

发布日期:2013-10-15   编辑:政治部    来源:政治部    阅读:1881次

1、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和服从队的决议、决定,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管理,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2、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不随意抛撒垃圾等废弃物;

3、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削、烟头、瓜皮及果壳;

4、小区内不准饲养家禽、家畜,不准放养宠物;

5、保持小区建筑墙面洁净,不得利用外墙设立广告招牌等,不乱张贴及分发图文广告等;

6、小区内花草树木及健身、娱乐、卫生设施是公共财产,人人应有义务爱护,不得践踏、占有绿化用地,不得损坏、涂划园林建筑物;

7、住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干净,不得将废物弃置走道、楼道等公共场所;

8、加强邻里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助人为乐、相互谅解,不参与吵架斗殴,不做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

9、自觉遵守治安规定,维护小区治安秩序。防火防盗,严禁赌博,严禁非法携带、收藏、使用毒品和淫秽物品。不得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