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中心实验员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第三勘探队人员调配工作办法》(〔2015〕38号)规定,经队研究,拟选调1名工作人员到测试中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测试中心力学实验室实验员。
二、选调条件
1、在编在岗职工。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长期在野外一线从事地质勘探工作。
4、能熟练操作电脑,学习能力强,严格遵守力学实验室工作纪律及作息时间,吃苦耐劳,动手能力强。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竞选、公示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从2023年3月10日开始至3月15日截止。竞聘人员于3月15日下午5:30之前到劳动人事部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明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报名的申请表。
(二)竞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竞选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考察。取竞选成绩排名第一的选调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队公示栏或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考察对象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按规定依次递补。
(四)研究决定。公示期满,将最终选调人选上报队党委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由队劳动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此次选调工作由队劳动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队纪委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57-3021415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9223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