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仁星等两人退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8   编辑:   来源:   阅读:6727次

依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根据个人档案资料,张仁星、窦小文两人达到退休年龄第三勘探队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张仁星、窦小文退休,予以公示。

张仁星,男,1962年12月出生,1979年11月参加工作,正科级,历任广州军区空军86336~46分队士兵,第三勘探队313钻机钻探工,机修厂电工、党支部副书记、副厂长,现任第三勘探队机修厂党支部书记、厂长。

窦小文,男,1967年12月出生,1985年4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历任第三勘探队306钻机钻探工,三工区技术员,地质技术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测绘工程公司高级工程师,现在第三勘探队测绘工程公司工作。

公示时间为20221118日至20221124日,如有异议请与纪检监察室、政治工作部联系,纪检监察室电话:0557-3029223,政治工作部电话:0557-302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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