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庆国退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08 编辑:政治部 来源:未知 阅读:5335次
依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根据个人档案资料,李庆国达到退休年龄,经三队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李庆国退休,予以公示。
李庆国,男,1966年2月出生,1983年4月参加工作,正科级,历任三队一工区305钻机钻探工、家具厂业务员、家具厂副厂长、第四工程处项目经理,现任三队两淮物业公司经理。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与纪检监察室、政治工作部联系,纪检监察室电话:0557-3029223,政治工作部电话:0557-3029023。
2021年1月8日